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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伟律师:男,汉族,1977年1月5日出生,1996年考入郑州大学法学院,历经四年法学专业的悉心学习和研究,2000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论文答辩顺利毕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经过认真、系统的学习以281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全国首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超出分数线41分,在当年全国近37万名考生中,名列80名左右。大学毕业后,即加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原河南新发展律师事务所),全身心致力于律师事业。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了200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以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为主;出具法律意见书30余份,涉及银行数十亿元的基本建设政策贷款、国有企业债转股改制、香港某公司在豫某房地产公司的投资权益、某银行投资数千万元的办公楼开发等;出具合同文本百余份,涉及房地产开发协议、项目转让、政策性贷款等;先后参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参与河南省司法厅编著的《农民工务工法律手册》、发表《浅析基础建设收益权质押》、《论保证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的适用》等数篇论文。
现阶段,本人重点从事保险、银行、公司等领域法律事务的研究和服务市场的开拓;参与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恒生集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天运一品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以诚待人、与人为善是我的为人之本!
认真做事、自信果敢是我的处事原则!
竭诚服务、一丝不苟是我的工作要求!
追求高效、保证质量是我的工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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