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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博律师:男,西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河南省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博律师于2004年12月份在北京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司法解释”讨论,撰写专业论文《保证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适用分析》获得河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年会优秀奖。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公司、河南恒生集团、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郑州市地产集团、郑州市隆基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
刘博律师主要从事保险金融法律业务,具备较为丰富的保险金融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曾先后办理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等众多金融单位的法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出具各种合同文本数百份,其中以投资总额达5亿美元的大型商业项目的合同最具代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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