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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伍律师
学习及工作经历
1989年6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9年7月-1993年12月:在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从事燃料化工、电化学及化学电源研究开发工作。撰写研究论文6篇,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得省科学院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2001年4月至今,在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原河南新发展律师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律师业务,同时在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其间,1994年考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1997年考取律师执业资格,2000年参加全国首届也是唯一的一届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1998年取得副研究员技术职称。
工作业绩
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期间,撰写研究论文3篇;代理专利申请近1000件,复审与无效案件60余件,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纠纷诉讼百余件。
所代理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包括:
(1)乐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诉新飞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新飞代理人);
(2)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新飞代理人);
(3)摩托罗拉公司请求宣告张占平专利权无效纠纷(张占平代理人);
(4)赵士英诉河南中原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中原特钢代理人);
(5)安徽强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郑州联华水泥制品厂专利侵权纠纷(郑州联华代理人),代理词中有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观点被合议组采纳并与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三提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原则不谋而合;
(6)崔保山诉巩义市晨光真空设备厂专利侵权纠纷及巩义市晨光真空设备厂请求宣告崔保山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崔保山代理人);
(7)王春朗诉郑州市长城矿山金属镁设备厂专利侵权纠纷及郑州市长城矿山金属镁设备厂请求宣告王春朗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王春朗代理人);
(6)、(7)两案件历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审理、北京市两级法院行政诉讼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民事诉讼,委托人取得完胜,并得到顺利执行。
(8)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诉三门峡鑫博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蔡博、王光帅、王勇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9)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诉河南美乐迪广告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郑州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郑州真爱饮食娱乐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大世界夜总会、郑州市金水区月亮湾恋歌楼MTV著作权侵权纠纷(6被告代理人)。所涉六案件中原告索赔每首MTV 5万元人民币,生效判决确认每首MTV 500元人民币,把当事人的损失将至最低。
(10)河南作家夏泊与河南省作协主席张宇著作权纠纷案件(张宇代理人)。
兼职工作
1995-1997年间,受聘担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科学技术签定中心鉴定员,先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6件专利侵权案件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全部为合议组采纳,为大多数当事人信服,为法院准确、合法、及时判案提供了可靠的参考。
2002年起,受聘担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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